盘 点
2022
年度立法大事记
时光奔腾不息,2022年呼啸而过,我们无法抗拒时间,我们同样无法抗拒真理和公义。
在这极其不凡的一年里,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吹响了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号角。以公为镜聚民心,以法为镜治天下,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
2022年度,我国制定法律6件,修改法律10件;作出有关法律问题和重大问题的决定7件;作出法律解释1件;制定行政法规2件,修改行政法规16件,废止行政法规7件;制定司法解释17件,修改司法解释5件,废止司法解释5件。未制定、修改或废止监察法规。
中凯律师择取了那些与百姓日常生活息息相关,贴近民生又了解民情的立法活动,让我们“著鞭跨马涉远道”,一起回顾这伴随着中国发展脉搏一起跳动的重大立法进程!
1
2022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施行
这是我国首次就家庭教育进行专门立法。《家庭教育促进法》施行后,管孩子这件“家事”便成了法律框架下的“国事”,父母们开启了“依法带娃”的时代。家庭教育令充分关注了儿童的生理、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有助于实现儿童利益最大化保护,是人民法院审判职能在家庭法领域的延伸,具有多重开创和示范意义。
该法生效后,1月6日,湖南某人民法院依据该法,针对一起抚养权变更纠纷中监护人监护失职的情况,发出了全国首份家庭教育令。这张家庭教育令对涉案母亲作出要求:不得让8岁孩子单独与保姆居住生活,至少每周一次联系学校老师,多关注孩子生活状况。如违反裁定,法院将视情节轻重,予以训诫、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
2022年2月24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总则编若干问题的解释正式公布
《总则编司法解释》通篇践行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细化了正当防卫、紧急避险、见义勇为的制度规则,进一步在“扶不扶”“劝不劝”“追不追”“救不救”“为不为”“管不管”等问题上亮明态度,坚决防止“和稀泥”。 让司法有力量、有是非、有温度,让群众有温暖、有遵循、有保障。
此外,《总则编司法解释》突出强调权利保护,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自然人的权利保护置于中心位置,从保护未成年人、胎儿利益,规范权利的行使,平衡失踪人与利害关系人利益等方面作出系统规定,体现了人民至上的司法立场。
3
2022年3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正式施行
这部法律将对中国医师的队伍建设、管理制度、执业规则等产生重大影响。医师法在总则中强调了“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十六字崇高职业精神。《医师法》专门增设“保障措施”一章,强化了“医闹”入刑的法律规定,对防止暴力伤医、维护医护人员执业安全将起到重要作用。
此外,《医师法》明确了医师自愿参与公共场所救治的免责相关保障,这是民法典紧急救治权立法精神的延续。《民法典》第184条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医师在非执业期间,以普通公民身份发挥自身专业技术能力自愿参加公共场所急救服务,属于挺身而出、奋勇救人的见义勇为行为。因此造成受助人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这与民法典的规定保持一致。
4
2022年4月1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决定》正式施行
民事诉讼法是规范民事诉讼程序的基本规则,是人民法院审理和执行民事案件的基本程序法律依据。《决定》立足审判工作实际,坚持需求导向,共有16个条文,主要对照新民事诉讼法对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的程序、司法确认程序等内容进行修改。
《民诉法司法解释》的修改体现了现在法律实践中较为实际的问题,从程序上、内容上均有了实质性的变动,在语言上纠正了语句顺序,逻辑之间联系更加紧密。主要目的还是为了方便当事人,提升司法效率,节约司法资源,为人们实际生活中的法律行为提供更精确的指导。
5
2022年5月1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正式施行
本次《人身损害赔偿解释》修改是为落实党中央关于“改革人身损害赔偿制度,统一城乡居民赔偿标准”的要求,聚焦赔偿标准城乡统一问题。统一城乡居民赔偿标准,能够更为充分地保护受害人利益。统一采用城镇居民标准改变了以前对城乡不同户籍身份的居民认定赔偿数额差距较大的情况。
修改共涉及《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2条、第15条、第17条、第18条、第22条、第24条六个条文,将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以及被扶养人生活费由原来的城乡区分的赔偿标准修改为统一采用城镇居民标准计算。
6
2022年6月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正式施行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是为防治环境噪声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而制定的法律。该法是中国防治噪声污染的主要法规。其宗旨是防治环境噪声污染,保障人们有良好的生活环境,保护人体健康。
与《环境噪声法》相比,新的《噪声法》对社会噪声、生活噪声防控有了更细化的规定,更贴近生活,更关注民生,全面呵护了老百姓的宁静生活。让“我想静静”这句老百姓挂在嘴边的口头禅真正得到落实和保障。
7
2022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正式施行
《印花税法》在内容上有以下几大热点:
一、删除了权利、许可证照和其他凭证税目
二、降低了税率原来按照万分之五来征收印花税的合同:如加工承担合同、运输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以及转让商标专用权、著作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的转让合同,税率降为了万分之三。
三、计税依据变了财产保险合同由原来的按照投保金额的万分之零点三变为了保险费的千分之一。技术合同由原来的按照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三变为三种计税依据,分别是价款、报酬或者使用费的万分之三,这会给了我们更多的选择空间。
四、明确了证券交易。
五、细化了纳税地点。
8
2022年8月 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施行
《规定》共13条,以充分发挥人身安全保护令的预防功能为出发点,进一步消除该类案件在受理和作出程序中的各种障碍,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的目的在于制止家庭暴力,给受害人提供一道“隔离墙”,突出对家庭暴力受害人权益保护的时效性,明确规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明确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不依附于离婚等民事诉讼程序。
(二)进一步明确家庭暴力的形式,扩大人身安全保护令适用范围。
(三)适当扩大代为申请的情形及代为申请的主体范围。
(四)明确证据形式及证据标准。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可以根据公安机关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等证据,认定家庭暴力事实。
9
2022年9月21日 “两高两部”联合发布新的《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
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中一项重要的非羁押性强制措施,依法规范适用取保候审,对于尊重和保障人权、节约司法资源、保障刑事诉讼顺利进行具有重要意义。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不断进步,犯罪结构和刑罚结构逐渐轻缓化,为了规范适用取保候审,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的刑事司法政策,保障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保护公民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有关规定制定的规定。《规定》共六章四十条,对取保候审的一般规定、决定、执行、变更、解除、责任等方面作出的规定。
10
2022年10月1日《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正式施行
为深化法治央企建设,推动中央企业加强合规管理,切实防控风险,有力保障深化改革与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办法。
《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是国资委成立以来第一个针对合规管理发布的部门规章。国资委强调,合规管理是企业切实有效防范经营风险的关键制度性措施,是新形势下持续健全公司治理,确保企业良性循环、稳健发展的迫切需要,是一件“必须要做、并且一定要做好”的事。
该法规具体内容如下:一是明确合规管理相关主体职责。二是建立健全合规管理制度体系。三是全面规范合规管理流程。四是积极培育合规文化。五是加快推进合规管理信息化建设。
11
2022年11月1日《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正式施行
促进个体工商户的发展,就是支持实体经济的发展,是参与和推动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据统计,我国1.1亿户个体工商户中近九成活跃在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和居民服务等实体经济领域,70.3%的个体工商户仅从事线下经营活动。
该《条例》对个体工商户发展确立了积极扶持、加强引导、依法规范的基本原则,减少监管方面的规定,是为了更好地突出促进其发展,该《条例》与其他法规充分协同,有利于更好地促进个体工商户长远健康发展。
12
2022年12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正式施行
作为一部专门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活动制定的“小切口”法律,《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衔接起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对个人信息保护双重发力,既从上游阻断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提供信息源,也防止在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中个人信息的二次泄露。
这一法律针对电信网络诈骗发生的信息链、资金链、技术链、人员链等各个环节,加强防范性制度措施建设,变“亡羊补牢”为“未雨绸缪”,变重“打击”为“打防管控” 并重。
从战国时代的“万事皆归于一,百度皆准于法”,到今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绵延数千年的法治实践,推动我们这个伟大民族不断砥砺前行。回首2022,新年的第一缕阳光照亮祖国这片古老而常新的大地,我们欣喜地看到了中国法治的进步与发展,法治中国的前行脚步,必将更加勇毅、更加坚实!
备注:本文所指立法是广义立法,是指从中央到地方一切国家机关制定和变动各种不同规范性文件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