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凯研究丨中凯出海投资系列专题——中国企业投资日本法律实务清单
来源: | 作者:张泽骏 | 发布时间: 245天前 | 52 次浏览 | 分享到:
本文系北京中凯(上海)律师事务所国际贸易与涉外专业委员会工作人员摘录并整理自商务部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司、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中国驻日本大使馆经济商务处:《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日本(2023年版)》(2024年5月29日更新)。


前言

本篇文章是中凯出海投资系列专题第三篇《中国企业投资日本法律实务清单》,由于公众号文章篇幅有限,我们仅选取部分内容展示,如需获取全文,请扫描文末二维码,获取PDF全文。


(说明:本文系北京中凯(上海)律师事务所国际贸易与涉外专业委员会工作人员摘录并整理自商务部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司、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中国驻日本大使馆经济商务处:《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日本(2023年版)》(2024年5月29日更新)。)


中国与日本经贸合作关系持续稳定发展。中国是日本最大的贸易伙伴,2022年日本保持中国第三大贸易对象国地位,中日贸易额分别占中国、日本两国对外贸易总额的5.7%和20.3%。据中国商务部统计,2022年中国对日直接投资流量为3.96亿美元;中企对日投资分布在贸易、金融、零售、物流、餐饮、航空等领域。中国企业对日走出去步伐加快,民营企业投资稳定发展,投资领域不断拓宽,跨境电商、新能源技术等企业抢滩日本。


日本投资环境分析


日本是世界贸易组织(WTO)的骨干成员、二十国集团(G20)成员,同时还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和世界银行的重要成员,是经合组织(OECD)在亚洲的第一个成员,在亚洲开发银行(ADB)担任总裁,是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成员。2022年1月1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正式生效,中日两国通过RCEP首次建立自贸伙伴关系,不但降低了关税水平,还将区域内各经济体纳入共同规则平台,有助于区域产业链、供应链和价值链进一步整合,促进包括中日两国在内的区域内贸易投资合作进一步发展。


(一)日本投资环境优势


日本作为主要发达国家和世界第三大经济体,法律制度完善,投资环境稳定,市场购买力较强。日本企业注重长期合作关系,消费者对本土品牌忠诚度相对较高,属于典型的成熟市场。中国企业赴日本投资有诸多优势:


一是巨大的市场需求,日本是世界第三大经济体,属发达经济体。市场规模较大,日本每年商品零售总额约1.2万亿美元,许多中低档商品和原材料都依靠进口。随着少子老龄化程度日益加深,日本在医疗、健康、护理等领域需求巨大。日本在老年产品方面,拥有一流技术和服务。自2007年,约690万名“团块世代”(指1947-1949年战后第一个生育高峰期出生的一代人)陆续进入退休年龄,这一群体拥有约1.1万亿美元金融资产,每年近1.4万亿美元退休金,其中蕴含的消费和服务需求值得关注。


二是较好的商务环境,日本已建立起较完备的法律制度,政局也较稳定。20世纪90年代后,日本推进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制度国际化。2005年6月修改、制定新公司法,使设立公司更加容易,企业兼并重组方式更加灵活,商业环境更加规范有序。日本电力、电信基础设施相对完善,高速公路、铁路、航空、海运等物流设施便利。除综合税负较高外,企业投资日本的总体商务环境较好。根据世界银行公布的《2020年营商环境报告》,日本在190个经济体中位列第29位。瑞士洛桑国际管理发展学院(MD)发布的《2023年全球竞争力排行榜》显示,日本在64个经济体中排第35位。目前,日政府正推出“新资本主义”经济政策,将推动劳动市场改革,支持创业公司,增强日本经济活力。


三是合作重点领域,外国企业对日经济合作重点领域是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中小企业合作、生物医疗、ICT产业、现代农业、老龄服务产业等领域。


四是数字化管理和服务水平,为提高行政程序效率、简化行政手续,日本政府于2019年5月颁布《数字化法》。主要内容包括:提交电子档案优先办理业务;开设政府部门通用电子档案提交单一窗口;并拟定出台线上一站式设立法人,法院、贸易、物流手续电子化等措施。日政府拟分四阶段推动数字化。第一阶段,废除印章,政府所有部门将为废除印章做准备;第二阶段,取消书面和面对面办理要求;第三阶段,废除产业医生必须坐班的规定,通过远程开展健康咨询;第四阶段,支付数字化。2022年6月1日,日本政府公布了提升地区活力的政策“数字田园都市国家构想”基本方针。到2026年底前,将培养230万名精通数字技术的人才;到2027年底前,将具高速互联网通信性能的光纤线路,覆盖至99.9%家庭。日本力争利用这些数字基础设施,提升各地生活便捷度,创建“在全国任何地方都能舒适生活的社会”。


五是支持企业创新发展,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的《2023年度全球创新指数报告》显示,在132个经济体中,日本综合指数排名第13位。日本政府重视企业创新能力,近年继续出台多项政策,帮助企业提升创新能力。2021年1月,前首相营义伟在施政方针演说时表示,将设立2万亿日元基金,支持企业加快高精尖端技术的研发和应用;2021年3月,日本政府制定2021-2026年度“第6期科学技术与创新基本计划”,拟将政府研发预算总额提升至30万亿日元;2022年6月,日本政府公布2022版《经济财政运营与改革基本方针》草案,该文件提出,未来三年日本将向人才领域投入4000亿日元,重点培养能创造附加值的人才;2023年6月,日本政府公布“新资本主义”实行计划修订案,重点将支持创业公司,通过鼓励向增长型产业转移来提高经济增长潜力,同时保持工资的增长。


(二)中国企业投资日本环境风险


一是对华政策变动的不确定性。近年日本右翼势力有所抬头,日本政府对华政策变动也存在不确定性,这些都可能给中资企业赴日投资带来不利影响。


二是人才匮乏。外资并购日本企业一直都不普遍,日本企业组织制度与其他国家不尽相同,企业文化差异可能导致日本企业职工对外来并购者产生抵触情绪。日本人主动赴外企工作积极性不高,因此外企在日本招收人才难度大。


三是经济政策变动。2022年5月1日,日本国会通过《经济安全保障推进法案》,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增加日本企业对华合作经营成本,影响其对华合作积极性。


四是优惠政策少。日本优惠政策仅限于放宽部分原有限制条件,与周边国家和地区相比,优惠条件数量少,且力度相差较大,吸引力不足。


五是融资不易。日本商业银行放贷原则为担保主义,对投资日本的中国企业来讲,没有有形资产作担保,很难从银行贷款。


六是签证难度大。日本未对中国实施免签政策,多数中国企业为办理企业注册手续需持短期签证(15天)多次入境。对来自中国的长期工作签证,日本入国管理局的审核异常严格,且审批周期长,缺乏透明度。对中国员工在日务工管控严格,导致企业人员得不到适时补充,影响企业发展。


七是自然灾害风险。日本是地震、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多发国家,因自然灾害导致的经济纠纷常发。


八是承包工程特定风险。首先,外资工程企业获得机会少。日本建筑业发达,施工技术水平高,是世界上主要投标国之一。但是,除WTO有规定的政府采购和政府工程外,日本工程项目极少采用国际招标方式。少数采用国际招标的一般是特殊工程,如园林、土建、各国使馆及企业的建筑施工等。



中国企业投资日本总体建议


首先,投资者必须充分了解并遵守日本的法律法规,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并依法合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以保障生产安全。这不仅涉及到对日本法律制度的深入了解,也包括对行业特定法规的掌握,特别是对可能影响国家安全和公共秩序的敏感行业。


其次,积极融入当地社会对于投资成功至关重要。企业应将自身发展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结合起来,主动履行社会责任,并积极开展公益慈善活动,以提升企业形象并促进社区关系。


此外,参与日本中国商会是获取市场和政策信息的有效途径。通过关注中国驻日本使(领)馆和日本中国商会发布的信息,投资者可以及时了解行业动态,并积极参与商会活动,从而更好地适应和把握市场机遇。在投资过程中,还需注意日本对于外国投资的管理原则。虽然日本大部分行业对外国资本开放,但对于可能威胁国家安全的行业仍有严格限制。投资者在开展投资前,应事先调查行业准入情况,评估相关风险,并做好风险规避和管理工作。


最后,鉴于日本市场的保守性和对外资的戒备心理,特别是对中资企业,投资者应密切关注日本政府的政策动向和市场反应,适时调整投资策略,并注意与当地政府和民众保持良好的沟通与合作。


日本投资注意事项


日本在外国投资领域采取了“原则放开,例外禁止”的原则,大多数行业对外国资本开放,但对可能影响国家安全或尚未完全市场化的行业实施了严格监管。在具体操作中,对外资的限制主要分为两大类:首先是对公共基础设施行业的投资限制;其次是对涉及公共卫生、保健等敏感领域的外资进行审批或备案。


(一)中国企业在日本投资经营需注意

01

加强事前调研和分析


要特别注意事前调查、分析、评估相关风险,以便在经营过程中做好风险规避和管理工作。对项目或贸易客户及相关方的资信,要做调查和评估;对项目所在地政治风险和商业风险,要提前分析和规避;对项目本身,要实施详尽可行性分析等。要密切跟踪《经济安全保障推进法案》配套政令、省令的发布及实施情况,结合法案内容,仔细梳理对日合作风险点,提前制定应对方案。


02

建立和日本文化相适应的用工制度


从企业文化方面看,随着企业经营规模增大,应注重给予日方员工企业归属感。日本用工和薪资制度有所谓终身雇佣制和年功序列制传统。虽然在泡沫经济破灭后,日本国内临时员工、派遣员工比重增加,但日本企业正规员工仍占大部分比重,2020年占比高至63.8%。中资企业,应在企业用工制度、企业文化方面建设方面,照顾大部分日本员工工作场所归属感相对较强的观念,并注意培养本地员工形成稳定中坚层。


03

坚持做到依法守法


企业在日本开展经营活动时,应充分尊重当地商业习惯,严格遵守当地法律法规,依法注册,依法经营。考虑到法律和语言差异,有条件的企业,可考虑聘请律师。特别是在遇到经济纠纷或争议时,应尽量选择借助律师力量,寻求法律途径解决,保护自身利益。在日本,有专门提供中文服务的中资或日资律师事务所,可承接在日中资企业的各种法律业务。


04

运用仲裁或诉讼手段追回损失


当发生商业纠纷或争议时,当事人首先应直接和纠纷关联方开展协商,在明确责任、互谅互让前提下,争取达成双方或多方都可接受的协议。若协商难以解决纠纷,则应考虑通过仲裁、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积极维护自身权益。


05

运用投资和贸易保险产品提前防范


建议企业在开展对外投资合作过程中,使用中国政策性保险机构——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提供的包括政治风险、商业风险在内的信用风险保障产品;也可使用中国进出口银行等政策性银行提供的商业担保服务。如果是事先通过政策性、商业性保险机构承保的业务发生大额损失,则应及时向保险机构报告情况,并开展定损核赔、补偿风险损失的工作。


06

联系中国驻当地使领馆保护


在日本投资注册后,中资企业应按规定,及时向中国驻日本大使馆经商处报到备案;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应与中国大使馆经商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通报企业发展情况,并反映所遇到问题和困难。遇有重大问题或突发事件发生,也应及时向使馆经商处或使馆报告。在处理相关事宜时,要尊重并服从使馆领导和协调。


07

寻求当地政府、贸促会和商协会的帮助


在日中国企业,应与当地政府部门和商协会建立密切联系,及时通报企业发展情况,反映遇到的问题,并力图寻求获得更多支持。日本主要商协会包括日本贸易振兴机构、日本国际贸易促进协会、日中经济协会、日本商工会议所、日中经济贸易中心等。


08

建立并启动应急预案


要关注公共媒体关于地震、台风等自然灾害的预报,做好预防措施。因自然灾害发生经济纠纷时,要及时联系警方和中国驻日本使领馆,按当地法律交涉、处理。要提前客观评估自然灾害潜在风险,有针对性地制定应对风险预案,使企业面对各类灾害时,处变不惊、处置有序,争取将损失降低到最小范围。


企业也应投入必要的人力和经费,做相关安全防护。遇突发自然灾害或人为事件发生,应在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遇有火灾和人员受伤时,应及时拨打日本火警、救护(119)电话,同时立即上报中国驻日本大使馆和企业国内总部。


09

加入中国企业协会


在日中国企业协会,是由中国在日本设立的法人企业和代表机构组成的民间团体,其宗旨是增进在日本的中国企业之间的相互交流,维护会员合法权益,改善在日中国企业的经营环境。


10

及时调整适应劳务派出形势的变化


国内劳务派出企业和投资企业,应积极调整中方对日派遣技能实习的重点行业和派遣规模,做到按规章开展派遣经营活动,并积极保障技能实习生权益,引导他们加强自我防护。适应以“特定技能”为标志的日本引进外国劳动力制度改革,国内人才派遣企业应扩大与企业直接签约型劳务输出,并尽量确保劳务人员权益。


(二)中国企业在日本承包工程需注意


日本的建筑行业以其先进的施工技术和高水平的工艺而闻名,是世界上主要承包商国家之一。然而,对于外国承包商来说,要进入日本的建筑市场并非易事。尽管日本在90年代中期开始允许外资企业在获得许可后进入其建筑市场,但市场并未完全对外国企业开放,使得外国公司在参与日本建筑项目的投标和建设过程中面临诸多挑战。


日本的不动产业、建筑设计业、建筑公司、建材生产以及承包转包队伍与用户之间形成了一个相互依赖的封闭体系。这个体系拥有一套严格的建筑法规和复杂的审批流程,对外国企业构成了进入壁垒。此外,日本对外国工程公司在施工时间、人员签证和技术水平等方面也设置了诸多限制,进一步削弱了这些公司的竞争力。


尽管在90年代中期,由于美国的压力和WTO政府采购协定的实施,日本市场对外资企业开放了一定程度,但外资企业实际上仍无法独立承包工程或大量使用本国建材。因此,它们的业务范围主要限于建筑设计等辅助领域。至今,仅有美国和韩国的企业在日本建筑市场中成功中标,但这些中标项目通常仅限于本国使馆和企业投资的特定项目,项目完成后便退出日本市场。


中国的一些工程企业也曾尝试在日本设立分支机构,但主要业务集中在劳务合作或设备供应,并未真正参与到日本建设工程项目的承接中。这表明,尽管存在进入的可能性,但外国企业要想在日本建筑市场取得实质性的突破,仍需克服一系列复杂的挑战和限制。


(三)中国企业在日本用工注意事项


日本劳动合同法要求解雇必须有客观合理的理由,并且从一般社会观念看也合理,否则可能构成权利滥用而无效。这导致企业在解雇员工时面临较高的法律风险和经济成本。为了预防劳动纠纷,企业在录用员工时应进行严格的筛选,并注意劳动合同的更新期限。在终止劳动合同时,应优先考虑劳动者单方解除或双方协商解除,以降低风险。此外,企业还应了解日本的工作时间规定和加班费支付规则,包括法定工作时间、劳资协定的缔结以及加班加点工资的计算方法。


此外还有年薪制纠纷和工作时间纠纷。在年薪制下,企业应明确区分正常工资和加班加点工资,避免因误解而引发的法律风险。对于工作时间管理,建议企业使用电子或机械记录方式,以确保记录的可信性。


#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得视为中凯律师事务所或其律师出具的正式法律意见或建议。如需转载或引用本文内容,请注明出处。如您有意就相关法律问题进一步交流或探讨,欢迎扫码与本所联系 #


NEWS CEN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