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10日下午,中凯人工智能与数据专业委员会举办数据法律服务产品说明会,本场说明会由中凯人工智能与数据专业委员会主任孙明怡律师主持,陈吉怡律师与蔡恩璇律师分别分享专题《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初探》与《聚焦<个人信息保护法>与数据合规审计要求,打造企业数据合规闭环》。
01 《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初探》 数字经济时代,数据被称为“第五大生产要素”,但如何激活其价值才是根本。上海近期施行的《数据产品知识产权登记存证暂行办法》给出了创新答案,陈吉怡律师从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出发,对如何通过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实现知识产权保护进行了剖析。 陈吉怡律师 在背景介绍方面,陈吉怡律师对数据产品、数据知识产权、数据产品知识产权三大核心概念进行了系统解构,对比了数据知识产权登记与数据产品(数据资产)登记在目的与性质、登记单位及存证公证方面的区别。对关于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的上海做法——《上海市数据产品知识产权登记存证暂行办法》进行了介绍,并分析了数据知识产权与数据产品知识产权的区别,上海的数据产品知识产权登记在形式审查的基础上,还会审查数据产品是否存在“实质性加工”和“创新性劳动”,落脚点在是否有应用场景,是否属于智力成果。 在登记的效力方面,陈吉怡律师从数据知识产权与现有知识产权的区别与数据知识产权现有的保护方式出发,阐述了数据知识产权的特征及保护范围。以《上海市数据产品知识产权登记存证暂行办法》为落脚点,介绍了登记的审查方式。最后,结合目前试点地方对登记效力的不同表述,对目前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的效力进行了分析。 在实操应用方面,陈吉怡律师从司法判例出发,阐述了《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的司法效力,《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可以证明数据集来源合法及享有相关财产性利益。通过分析传统行业企业、互联网及科技企业、大健康产业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的实操案例,对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的商业价值进行了介绍,并通过对团队既往案例的解读,结合企业不同的需求,对登记的方式、策略提出了针对性的建议。 02 《聚焦<个人信息保护法>与数据合规审计要求,打造企业数据合规闭环》 数据作为生产要素,在驱动科研创新、推动数字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战略作用。国家通过建立数据基础制度、实施数据资源入表政策、推动数据要素 X 试点工程、引导并规范人工智能发展等方式,打开数据资本化的大门。随着《个人信息保护法》的正式实施,个人信息保护监管体系的完善,监管机构的数据合规监管能力已基本配置到位,并在不断增强实战经验,以应对纷繁复杂的数据处理场景。因此,为积极应对这种新的变化趋势,数据合规专项法律服务应运而生,不只是数据合规审计阶段,而是在数据产品的形成和确权过程就开始接受全程合规规划服务。 为帮助企业深入理解法规要求,掌握合规审计的关键要点,蔡恩璇律师就《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进行解读,并探讨了数据合规审计的前沿实践与解决方案。 蔡恩璇律师 在背景介绍方面,蔡恩璇律师阐述了管理办法的出台背景、上位法规定;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包括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的触发情形、开展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的专业机构的资质问题等;结合实践就管理办法附件《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指引》所罗列的核心审计重点进行解读,并结合这些重点内容,针对性地在合规审计前给企业提供一些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的合规建议。 在合规审计流程方面,蔡恩璇律师结合全国信息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于2024年7月12日发布的国家标准《数据安全技术 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要求(征求意见稿)》(下称“《审计标准征求意见稿》”),阐述了开展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时的操作流程。 在合规审计实施建议方面,蔡恩璇律师讲述了要结合业务场景、业务模式,从数据生命周期管理的角度,用真实案例,分行业解读合规审计的审计维度及具体实施方法。 在实操应用方面,蔡恩璇律师分析了潜在法律服务对象、给出法律服务可切入方向参考,最终提出具体法律服务产品。 最后,孙明怡律师对数据知识产品登记及数据合规审计的近况和未来发展趋势进行了分析总结,孙明怡律师提出在数字经济时代背景下,随着国家数据基础制度的完善,数据将向权属明晰化、场景具体化方向演进,最终实现数据要素安全流通与价值释放的平衡发展。 孙明怡律师